关于调整日常教学督导人员的通知

发布日期:2014-10-15

各系部:

为进一步加强学院教学管理和内涵建设,维护正常教学秩序,提高教学质量,结合学院实际,现就本学期教学督导安排作调整。具体调整结果见附表1。

日常教学督导基本要求:

1、督导内容包括:上课教师仪容仪表、精神状态、教学准备情况、有无按时上下课、教师考勤情况、实训设施使用情况、学生出勤、迟到、早退、上课情况、教室卫生情况等。

2、每天督导至少1次。督导人员先汇合,商量确定督导方式、巡查区域、巡查内容等。

3、督导人员临时有事者,需事先与其他督导人员协商,进行调换。

4、督导人员要及时处理当日存在问题,并向所在系部反馈。

5、督导情况表当天下午下班前汇总至教务处。

希望各督导人员按照学院文件要求,认真履行督导职责,积极开展各项工作,充分发挥督导的作用,不断提升我院教风和学风。

本通知自下发之日起执行。

附表1:泉州轻工学院日常教学督导人员安排表.doc

附表2:泉州轻工学院日常教学巡查记录表.doc

教务处

二O一四年十月十日

上一条:关于加快推进教学改革及管理工作的通知

下一条:关于举办第四届校内技能竞赛的通知

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